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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亲子教育是父母不断自我拷问的过程

发稿时间:2020-04-28 18:37:00 来源: 文汇报

 

◆傅雷在阅读

  王珏

  1954年,傅聪离家前往波兰求学,就此开启了与父母长达13年的书信往来。1981年,《傅雷家书》首次出版,之后历经多个版本,仅译林出版社就推出了大约八个版本,始终不衰。金庸曾经评价:“傅雷先生的家书,是一位中国君子教他的孩子做一个真正的中国君子。”

  而就在傅雷夫妇与傅聪书信往来的那个年代,在大洋彼岸,作家哈珀·李发表了她最负盛名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探讨如何在成长过程中历练风度,积累正气,从而塑造自己的道德底线,保持精神的体面。该书出版至今,仍是世界上译本最多的书籍之一。

  一本是书信集,一本是小说,文体不同的两部作品,不约而同地展现了各自文化背景下的经典家庭教育观念,并因此获得了长久的生命力。今天,我们与读者一起重读这两部经典。

  ——编者

  家中孩子最近在读金庸的书,便也顺道重温了一下那个刀光剑影、热血侠影的世界。时隔十数年,在意的已然不是点穴的奥义、绝世高人的奇术与恩怨情仇的因缘,而是对金庸于人性通透的理解感到唏嘘不已。那时候总是觉得,为什么金先生笔下的那些小子运气都那么好,段誉一不小心便得到了逍遥派的秘籍,练就北冥神功和凌波微步;令狐冲踢了青城派几下屁股,就成了华山派掌门,还有人架着他的脖子要让他当日月神教的教主;更不要说郭靖这种资质都不够水准的憨子,得了美人还打包降龙十八掌……如今读来,恍然明白,所谓的“狗屎运”实在是金先生对于特定人格的褒奖,对于东方价值观中最好的那一部分的肯定。《书剑恩仇录》的儒家气节,《射雕》与《笑傲江湖》的墨家仁心,《天龙八部》的佛缘因果,儒理之不足便以佛法相解,将东方人为人处世的根基融汇在武侠豪情之中,演绎出一个个带有文化烙印的人格形象。

  当然,对于上述这些,初读金庸的青少年断然难以全然明了,但是若能在潜意识中理解并回应了金庸的价值观,在他“基层人格”中,这一个点便更为坚实了。

  生活环境塑造孩子的人格,而家庭就是最重要的生活环境

  “基层人格”这个词是我杜撰的。儿童心理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提出过儿童人格统一性的问题,他认为儿童或者成人的任何一个行为都不是独立的,都必然是其人格的表达,都符合一套贯穿如一的行事逻辑。我简单地理解一下,这便是人所有行事的基础,设定了人的底线,可称为他的“基层人格”,是其自然而然、不假思索、下意识的处事方式,越过这个底线,便会带来强烈的不适与失落。就如令狐冲,他本能地厌恶恃强凌弱,生理上就无法抑制要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得到了《辟邪剑法》也不会想到去偷看一眼。定义一个人的绝对不是他最佳的表现,而是他人格中最朴实可靠的那部分。底线或者说“基层人格”决定了一个人的道德水准。这种底线显然不是在学校习得的,却是由孩子成长的生活环境所塑造的,而家庭便是最频繁出现的生活场景。

  如果说金庸的作品是以大江湖为背景的基层人格点评,那么《杀死一只知更鸟》则是直接以家庭和生活社区为背景的基层人格训诫。知更鸟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当时美国正处于经济大萧条时期,社会矛盾突出,黑人与白人的对立尤其尖锐。黑人小伙儿汤姆因为怜悯穷苦的白人女孩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做一些家务事,不想马耶拉却对汤姆动了邪念,借机亲吻了他;汤姆仓皇逃走,被马耶拉卑鄙的父亲鲍勃·尤厄尔撞见。为了给女儿洗脱恶名,父女俩诬告汤姆强奸了马耶拉。白人律师阿迪克斯·芬奇明知没有胜算却仍挺身而出为汤姆辩护,在陪审团面前揭示了事情的真相,获得了所有人的信服,陪审团却仍然以压倒性的意见判定汤姆有罪,而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也遭到鲍勃·尤厄尔的疯狂报复,幸亏长期以来一直被大家妖魔化的“怪人拉德利”及时出手相救才免遭杀害。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书名便是来自于书中这两条主线:汤姆和怪人拉德利,他们如知更鸟一样从不为害,只是歌唱,却被人们的偏见所伤,这是一种罪过。两个孩子在一个个貌似平淡却涌动着善恶交织暗流的生活场景中进行比对、判断与选择,塑造了自己的道德底线。这两个主线故事中的大是大非固然具有极强的启示意义,然而更可贵的却是作品中无数个普通生活场景。这些场景很真实,没有很多童话刻意营造的非黑即白的状况,都是普通人,各有各的困境,光鲜之下似有不妥,失当的事情背后或有值得斟酌的情由,文盲也有规矩,虔诚的教徒也可以犯下恶罪。这便是真实的世界,这一认识是塑造基层人格的背景和前提。

  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人类的处境都极其相似,然而人在处事上做什么样的选择并非是取决于事实本身,而是取决于各人对事实和情景的判断。孩子在塑造基层人格的关键阶段,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引导和示范,帮助他们来进行判断。像阿迪克斯这样仍然记得自己如何长大的父亲并不多,他明白什么样的状况是由孩子的年龄造成的,无须在意,假以时日,他们便有能力参考环境的反馈来进行调整;什么样的情况又必须进行果断的干预,或许一件事情的选择便决定了孩子基层人格上某个关键的点。例如女儿斯库特有阶段喜欢讲脏话,阿迪克斯并没有加以责罚,他明白“说脏话是所有孩子都会经历的一个阶段,随着他们一天天长大,他们会发现满口脏话并不能让他们成为众人瞩目的明星,他们就会改掉这个毛病”。当儿子杰姆因为遭到刻薄的杜博斯太太挖苦而情绪失控摧毁了她种的花儿时,阿迪克斯果断地要他按照杜博斯太太的要求接受惩罚,每日为她读书。杰姆既明了了情绪的代价,也窥见了一个凡人的困苦与英雄面,懂得“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他的人格中便有了宽容。阿迪克斯面对压倒性的质疑,甚至是致命的威胁,给黑人汤姆辩护,为所有人,特别是自己的孩子示范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类似的场景不胜枚举,最终,阿迪克斯用一句话概括了他本人的基层人格和底线:“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两个孩子体验了坚持底线的生死考验之后,更加理解道德底线的珍贵,甚至是可以用生命来捍卫的。他们明确了自己的选择,他们的基层人格就此建立起坚实的防线,固若金汤。因而教育并非是一件很刻意去做的事,而是为人父母的我们不断审视、拷问、认识自己基层人格的痛苦过程。

  一位中国君子教他的孩子如何做一个中国君子

  我不禁想起另一位痛苦而了不起的父亲。半个多世纪前,在上海的一间老洋房里,这位父亲一边焦急地等待着儿子的信件,一边奋笔疾书,给儿子写信,一写便是十多年。他或许相当唠叨,或许相当苛刻,不由分说地在每一件具体的事情上指点儿子,很多做法在我们看来也未必妥当,但是他对自己人格毫无保留的袒露和拷问,事事以身示教的勇猛却让我无比动容。

  这位父亲便是傅雷。

  再读《傅雷家书》,已然不再对那种事无巨细过问的琐碎心感抗拒,为人父母了才真正体会到父母之心。从某种角度来说,人在小时候是不太认识父母的,我们认识的是父母对我们的要求,他们的形象和人格是这些要求构造起来的,以至于我们误以为,父母就是他们要求我们成为的样子。至于父母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缺点,有什么优点,我们全然不知。直到长大了,我们以平等的姿态与父母一起参与生活,才明白,很多要求只是一种理想,对子女的理想,也是对自己的遗憾。像傅雷这样愿意袒露也无惧袒露自己人格构成的父亲也是很少的。我们几乎不愿意跟孩子承认自己和他们一样,比起纸书更爱手机;也很少会跟孩子谈起,我们小时候做作业也是拖拖拉拉,寒暑假最后两天熬得眼圈发黑;更不会如傅雷一样,对儿子讲起自己傲慢的毛病。因为袒露便是一种暴露,让自己置身危险之中。我们躲在“父母”这一屏障后面,继续纵容自己的问题,却对孩子发号施令。回忆起来,我们基层人格中坚实美好的部分,没有几处真正是由说教和愿望构筑的,而是延承了父母基层人格中最好的部分,成为一个家庭的传统,进而成为一种文化传统。

  相信金庸先生与傅雷对于文化人格是有深度共鸣的,他对于《傅雷家书》的评价最为贴切中肯:这是一位中国君子教他的儿子如何做一个真正的中国君子。“君子”是一套相应的价值观与处事法则的化身,提示了一种特定基层人格的特质与道德底线,傅雷的修为,称得上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君子,他提出的每一个要求都是实实在在来自他的基层人格,有儒雅,有勤奋,有自律,也有专制。因为有傅雷家书,因为傅雷的袒露,我们得以看到中国人典范式的基层人格,一种强有力的示范,正如金庸懂得真君子的基层人格,才能描画一个伪君子,这同样是强有力的示范。

  我们在教育中,往往更多地分析孩子的问题和对策,却忽略了教育者本身的责任,忽略了自己一举一动的示范作用。当一个孩子把脚踩在另一个孩子身上哈哈大笑的时候,他显然并未对此感到不适,我们便知道他的底线更低,他可能会行更大的恶;当那个姓麻的青年扼住女大学生林伶的喉咙的时候,我们明白,他的基层人格中关于自律的这一块并未夯实,在欲望面前全线崩溃了。如果我们足够用心地去追索,多半会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发现某些场景,因为教育者的疏忽、无知或者自身在人格上的缺陷,示范的错误或者缺失导致他们的判断出现了偏差,他们的选择发生了错误。基层人格的漏洞便是恶趁虚而入的机会。

  我写完这篇文章的时候,看了一眼我们家的小朋友,他是那么可爱,正直得近乎迂腐,纯真得近乎偏执;他也是那么讨嫌,懒散、固执而叛逆得无可救药。或许我也没有什么资格去评判他的缺点,如果说需要补什么漏洞,我作为一个教育者应该反省自己,如果不能正确地示范,便引导他去看一些比我更好的示范吧!经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他应该会成为一个一身毛病却有坚实底线的好人。这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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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雷在家信中写了什么

  ◆一九五四年四月七日

  记得我从十三岁到十五岁,念过三年法文;老师教的方法既有问题,我也念得很不用功,成绩很糟(十分之九已忘了)。从十六岁到二十岁在大同改念英文,也没念好,只是比法文成绩好一些。二十岁出国时,对法文的知识只会比你现在的俄文程度差。到了法国,半年之间,请私人教师与房东太太双管齐下补习法文,教师管读本与文法,房东太太管会话与发音,整天的改正,不用上课方式,而是随时在谈话中纠正。半年以后,我在法国的知识分子家庭中过生活,已经一切无问题。十个月以后开始能听几门不太难的功课。可见国外学语文,以随时随地应用的关系,比国内的进度不啻一与五六倍之比。

  这一点你在莫斯科遇到李德伦时也听他谈过。我特意跟你提,为的是要你别把俄文学习弄成“突击式”。一个半月之间念完文法,这是强记,决不能消化,而且过了一晌大半会忘了的。

  我认为目前主要是抓住俄文的要点,学得慢一些,但所学的必须牢记,这样才能基础扎实。贪多务得是没用的,反而影响钢琴业务,甚至使你身心困顿,一空下来即昏昏欲睡。这问题希望你自己细细想一想,想通了,就得下决心更改方法,与俄文老师细细商量。一切学问没有速成的,尤其是语言。倘若你目前停止上新课,把已学的从头温一遍,我敢断言,你会发觉有许多已经完全忘了。

  你出国去所遭遇的最大困难,大概和我二十六年前的情形差不多,就是对所在国的语言程度太浅。过去我再三再四强调你在京赶学理论,便是为了这个缘故。倘若你对理论有了一个基本概念,那么日后在国外念的时候,不至于语言的困难加上乐理的困难,使你对乐理格外觉得难学。换句话说:理论上先略有门径之后,在国外念起来可以比较方便些。可是你自始至终没有和我提过在京学习理论的情形,连是否已开始亦未提过。我只知道你初到时因罗君患病而搁置,以后如何,虽经我屡次在信中问你,你也没复过一个字。——现在我再和你说一遍:我的意思最好把俄文学习的时间分出一部分,移作学习乐理之用。

  提早出国,我很赞成。你以前觉得俄文程度太差,应多多准备后再走。其实像你这样学俄文,即使用最大的努力,再学一年也未必能说准备充分——除非你在北京不与中国人来往,而整天生活在俄国人堆里。但领导方面究竟如何决定,最好请周广仁或别的比较能参与机密的朋友时时探听,让我们早些知道,早些准备。

  恩德那里无论如何忙也得写封信去。自己责备自己而没有行动表现,我是最不赞成的。这是做人的基本作风,不仅对某人某事而已,我以前常和你说的,只有事实才能证明你的心意,只有行动才能表明你的心迹。待朋友不能如此马虎。生性并非“薄情”的人,在行动上做得跟“薄情”一样,是最冤枉的,犯不着的。正如一个并不调皮的人耍调皮而结果反吃亏,一个道理。

  德伏夏克谱二册收到没有?尽管忙,写信时也得提一提“来信及谱二册均已收到”,不能光提“来信都收到”。

  一切做人的道理,你心里无不明白,吃亏的是没有事实表现;希望你从今以后,一辈子记住这一点。大小事都要对人家有交代!

  其次,你对时间的安排,学业的安排,轻重的看法,缓急的分别,还不能有清楚明确的认识与实践。这是我为你最操心的。因为你的生活将来要和我一样的忙,也许更忙。不能充分掌握时间与区别事情的缓急先后,你的一切都会打折扣。所以有关这些方面的问题,不但希望你多听听我的意见,更要自己多想想,想过以后立刻想办法实行,应改的应调整的都应当立刻改,立刻调整,不以任何理由耽搁。

  ——摘自《傅雷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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