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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年文学】关于爱情那些事

发稿时间:2023-11-12 17:49: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编者的话

  曾期待“陌上人如玉、君子世无双”的情长,也经历暮然回首、灯火阑珊似老电影般的欣喜与感伤,回想遥望,不论相聚、抑或散场,即使我于岁月言不由衷,岁月于我说来话长……不论怎样,都且从且容,爱的人守护一场,共襄那精神的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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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皆是烟波蓝(散文)

  李子麦

  如果属于青春的暗恋有颜色,我觉得应该是蓝。

  蓝色沉默寡言,但会悄悄弥漫成背景,浸润每一场寂静的喜欢。

  所以对于我来说,似乎是因为太安静,在那段未被点明的爱恋里,并没有出现猜测反复、烦躁嫉妒这一类的负面情绪。认真地回想那段时间,我只是彻头彻尾地把感情当成一件私事——不要打扰生活的、安静乖巧的、与我平行的“私事”。我们之间的交际始终都是淡淡的,没有深刻的烙印。直到很久之后,一切归于平静,才发现那种澄澈的心境也许很难在我的人生中复刻了。

  在初中快要升学的时候,学校设立了中考冲刺班,把年级前几十名组织到一起。在那个班级是要按照成绩选座位的,30个人的教室,每次考试都硬要拉出名单来,按着名次获得优先选择权。第一次选位置的时候,心高气傲的我第一个选择了讲台下面正对的位置。这个位置视野并不是太好,还在老师的眼皮下,经常会被点名回答问题。但我想着既然要冲刺了,就摆出领头羊的架势。紧接着,在老师略带诧异的目光里,H坐在了我旁边,他第二个选。我瞟了一眼成绩单,暗暗佩服,觉得这个男孩子的数理化成绩真稳啊,我要好好取取经。

  现在想想,和H同桌的日子很有并肩作战的感觉。他同时也是我强大的对手,会感觉到我是在孩子气地“比着学”,但是他一直很松弛,却也输不出我几分。特别是数理化,我几乎把他的课余时间全部盘了下来给我“开小灶”。偶尔好不容易轮到我给他讲个题,刚把公式列到一半,他就恍然大悟了,憨到从来不会装一装,让我非常挫败。和这样“亦敌亦友”的人朝夕相处,渐渐就生出来了旁人不懂的默契和熟稔:H写完数学作业总是会叠好放在我书箱上,方便我写完对一遍,纠正一些马虎导致的错误;我的作文发下来,H永远是第一个读者,会有一些独特的点评视角,但刚刚契合我一开始设想的思路;早餐分享牛奶,午休之后一起吃水果,晚自习下课,我收拾书包的动作慢吞吞,整个教室都空空荡荡了,不敢自己去关灯,回头看看,后门总会有一个令人心安的身影。

  但是并没有小说描述得那样,会小鹿乱撞,会不小心碰到手就脸羞得通红。当时的我没察觉是“喜欢”,只是放松地相处。庆幸可以在很关键的时刻有人在身边,七七八八的小事情积累出来的,是这样安心舒适的关系。

  后来这个班在重点高中的提前批次考试中被录取了两个人,H是其中之一。就这样他成了标杆,被一直说他温吞、没冲劲的老师口口称颂。每天一到下课,座位旁边都呼啦啦地围着一群取经的同学。我发挥失常,H能够察觉到我的失落和不甘,他很少在我面前和别人交流经验,也从来不提那场考试。但其实我是打心底里为他开心,厚积薄发地打了一场漂亮仗。我真的有些失落,倒并不只是因为考试失利,还因为提前录取的同学要先入学培训,这意味着最后的路,我是孤身一人了。他去培训那天,我留了一支他的笔,说:“借个好运,一中等我。”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重重点头。最后的两周,我看到右手边空空的,心里会恍惚一下,然后逼自己更加投入地准备中考。大概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牵挂在心里渐渐清晰起来。

  最终我也如愿考上了同一所重点高中。现在想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假期还不足以支持我去表露心意。我的判断是,那也许并不是成熟的感情。于是,即使我捧着他送我的火柴盒木房子还有铁丝摩托车,蹦蹦跳跳地回家放在书架上最显眼的位置;生日的时候约了一大帮人去看恐怖片,黑暗中被他紧紧握住手;几乎每天都要聊东聊西到半夜三点,聊理想和未来,但是硬是没有说过一句“喜欢”。那个悠长的夏天多少还带着些孩子气,我总觉得不必着急——故事的第一页晚些翻开也好,说不定要比这个夏天还要长,我还没长大,可以心安理得地放走一些时光。

  高中的大多数状态,是眺望。分科后我选择了喜欢的文科,他所在的精英班自动划为理科。我们同在一个楼层,22班和25班。学习很忙,庆幸楼道里饮水机就在他们班对面,我可以在课间用接水的机会望一眼。奇怪不奇怪,那一眼的角度,总可以从半掩的教室门里看到他。在早晨跑操时,他是体委,在队伍侧面跑,每次我偷懒站在墙角,就能看到他吹起哨子的样子。还有,要努力写作文,这样打印范文,他就可以看到我的名字,跟同学骄傲地说:“这个同学初中作文就写得很好了。”我有时期待大考,因为要搬书箱,他就会提前告诉我放学等着,他可以帮我搬到宿舍楼下。我们也约过几次课间散步,有一个契机要一起看据说百年一遇的红月亮,不过我们溜达的时候刚好是月食,看到月亮的时候,发现那个月亮没有想象中诡谲多姿,都释然地笑了。

  后来高考,一切也很顺理成章,他永远是考试型选手,去了我梦寐的江南。我永远避不开大考的魔咒,但也接受了。很奇怪的,真的,好像是从我们互问成绩的时候开始,我对他的那种感觉就好像默默地消散了。轻舟划过,水痕都是细细微微,不动声色。我也没有太想从他带点遗憾的神色里找到蛛丝马迹,好像一切都清淡得像他常穿的白T恤。这种感觉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但我清楚地知道它在我心里结束的时间。可是回想起来,除了温暖熟稔的那些片段,一点点怅然若失的难过都没有。

  这场暗恋化灰的时候,没有引发一点情绪的咳嗽。

  但是有些感受,在脑海里纤毫毕现,清晰无比。

  学校的成人礼之后,就是我的生日,我自己都不记得。他出现在教室门口,大大方方地递给我一个厚实小巧的硬壳笔记本,一板一眼祝我生日快乐。我拿回教室,在午睡后的班歌声里打开,发现他规规整整地誊写了一首诗,是舒婷的《双栀船》。

  那天晚上,我早早地写完了数学作业。拿出这个本子,重新誊写了一遍这首诗。

  “你在我的航程上,我在你的视线里。”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

  但是我永远记得,在兵荒马乱的高三晚自习,我曾经怀着那样清澈的心思,去誊写一首诗。在烟波层层的蓝色雾霭里,我高高地竖起白色的帆,我知道的,他一直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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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寂静之心(小说)

  倪天佶

  6月18日,距离毕业生最晚离校期限倒计时3天。

  语凝整理好行李箱,锁上门,看了一眼手表。此时是13:00,距离高铁出发不到两小时,扣除路上和检票花费的1.5个小时,她还剩下半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在最后半小时里,她选择去见一个人。那是她在图书馆自习室里认识的男孩,只是,她不知道他的专业、年龄,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名字。

  图书馆是回字形建筑,中间是镂空的环形楼梯,自习室排布在外圈,走道和自习室隔着一层磨砂玻璃。如果一直站着会很尴尬,语凝只能绕圈走,装作漫不经心地散步。绕一圈的时间是1分30秒,男孩儿出现在视线中的时间是5秒。

  13:15,语凝开始绕第一圈,心中五味杂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他的呢?可能是看到他捡起地上的纸团藏在掌心?看他每天离开座位时小心翼翼将椅子归位?他温柔、开朗、阳光,好像和每一个人都可以相处得很好。想到这个空间里有他在,就会格外安心。

  13:16,第二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呢?语凝回忆:好像是那一天,自己一个人蹲在储物间里哭,他递过来一张纸巾,不多问,静静待着,听自己絮絮叨叨。他只是耐心地听,肯定她的感受,不进行评价。那一刻的相互理解,胜过很多人耳鬓厮磨几十年。

  13:18,第三圈,“要不还是去问个微信号吧,就这样离开,怪可惜的。”但她很快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就算认识了又怎么样呢?我们会在微信上聊天,约出来吃饭,看电影,也许会相爱、结婚——和所有普通的情侣一样。最后,再多的热情也会归于寂静。

  最后5秒,男孩儿还是保持着一个姿势看书,没有回头。

  算了,就到这里吧。今天又看了他15秒,已经够奢侈了。语凝轻轻笑了,对自己说:他很好,非常好,对每一个人都很好。我不要自作多情。现实不是戏剧,没有那么多的巧合。

  ……

  6月18日清晨,江赦林起床后开始洗头,他在手上倒了厚厚的洗发露,认真洗了三遍。这是他离开这个学校的倒数第三天,今天,他要去向自己喜欢的女孩儿告别。

  很久以前,从女孩儿走进自习室的那一刹那,江赦林就注意到她了。她的头发很长,乌亮亮的,喜欢穿绿色连衣裙,走起路来很轻盈,像夏天的薄荷。她做什么都很认真,看书很认真,玩手机也很认真。她总是一个人,一个人去食堂,一个人来学习,没有见过她大笑的样子,表情淡淡的,好像周遭世界与她无关。他总是忍不住想到她,在喧闹的火锅店里、在车水马龙的街头,在每一个开心或者落寞的时分,他都在想念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江赦林开始期待每一天的清晨,期待着去图书馆,做什么都特别有动力。

  很多次,江赦林都忍不住想前去搭话,邀请她一起去食堂,可是转念又想:如果她喜欢一个人待着,我就应该尊重她。遂作罢。前几天,他看到女孩蹲在地上哭,想上前说些安慰的话,却紧张得哑口无言,只能递上一张纸巾。后来,女孩主动和自己说了话,不止一句,是很多句!他高兴极了,那是他入学4年以来,最开心的一天!

  到了离校前,江赦林决定还是和女孩儿好好地道别,他不想表白,也不想索求什么关系,他不想让她有任何的负担,甚至连“希望你快乐”都说不出口——我只是一个路人,人家又凭什么要承受我的期待呢。所以只是道别,仅此而已。可是直到闭馆音乐响起,江赦林还是没有等到女孩儿,他安慰自己:“或许明天她会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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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的秘密(小说)

  李林虎

  雪有一个秘密。

  震耳欲聋的雷声从大气层袭来,接着是一阵让人无法在空旷处站立的暴风。

  雨下得很大,雪一度有种难以呼吸的感觉,眼镜框上布满的雨滴也让她看不清路两边的行人。暴雨比天气预报降水的时间早了半个钟头左右,猝不及防。为了赶在下雨前及时到学校报到,雪提前一小时出门,这场早到的雨让她像一只孤零零的落汤鸡游荡在街头。雪考上了家附近的大学,最近出门也很少,整天待在自己的房间收拾开学的东西,满怀期待。

  此时,她一手拉着皮箱,一手拿着准备送给新室友的礼物——是一些当地的特产小吃。湿漉漉的衣服让她前行的脚步很慢,甚至在凸起的砖块地面上打了个踉跄。去宿舍的路,对她来说很熟悉,暑假早已提前探路了好几次。但是这场雨对这个80多斤、身材娇小的女孩儿来说,还是不那么友好。大雨中的她,四顾茫然。

  “要帮忙吗?”还没等雪开口,穿着灰色运动服、白色篮球鞋的小伙就拿过行李箱走向报到处。

  雪没有说话,只是缓缓跟着他的脚步。路上走过很多互相帮忙的同学,两人还是没有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路和眼前被泥水淋湿的白球鞋。到了地方之后,他转身去往校门口找下一个需要帮助的同学。雪看着他满脸雨水的脸,道了谢。回到宿舍和新舍友见了面,收拾好床铺。

  晚上和舍友畅谈未来,雪以为未来见不到他了,以为这只是一次美好的偶遇。几周后,开始选社团。中文系的雪,顺其自然地选了文学社。在社团活动的教室,又遇到了他。此时,她在倒数第二排的座位上,他在第一排。文学社社长在台上讲一些社团注意事项和后续安排,雪听不进去,只顾看着他的后脑勺,发呆了好一会儿。

  他上台讲话了,口音夹带着某地方言:“校园内部刊物需要选五位爱好文学的编辑,大家一起继续做好校刊的出版。”说完,环顾四周,他的目光从雪身上扫过,并未作一丝停留,好像两人从未见过。雪有一丝失望。

  课后,他身旁围满了人,雪在远处看着,也填写了申请编辑的材料。

  申请失败了,她依然每周去参加活动,只为见到他。他不爱说话,只是按期负责出版每期校刊。她开始写作,只为向校刊投稿,如果他能读到就最好了。

  终于,他打来电话,说稿子有几处要改改,咨询一下她的意见。她回答得很紧张,很幸福。

  如今,她依然不停地向校刊投稿,依然在等待他的电话。每次两人的谈话主题都是关于稿子,关于文学的话题,作为编辑,他甚至在几次修改意见中提到有几处标点符号不是很合适,那认真的态度就和他帮她拿行李那次如出一辙,一样的认真,一样的纯洁。

  后来,她和他的名字一起出现在校刊文章的次数越来越多,这是雪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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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喊美秀的声音(小说)

  孙一圣

  关于我和美秀的第一次见面,我总不能忘记。

  约在这个高地是我提出的,不为别的,只因我熟悉这个地方,我经常来这。我想在见美秀的时候,处在一个熟悉的环境,处理事情灵活机动,起码不至于被动。

  美秀开车前来,我也有一辆奥迪A4。美秀的车是她买的,我则借了周濂的车充当门面。周濂同意借给我车,立下规矩,便是我不能开车,他才借给我。我只好步行前来,我来早了,美秀还没到。这片高地,靠路边的地方停了许多车,好似停车场,我转了两圈才找到周濂的奥迪A4。这是周濂事先帮我停好的,这个地方说是周濂替我们选的也不为过——因为这里是周濂所能接受的最远的地方,停好车后,他要走回家去。于是,我与美秀便约到了这里。

  就如事先约好的一样,车没有上锁。我上了车,发动了车,热了一会儿发动机。我拔下车钥匙,下了车,顺手甩上车门。转身欲走,抬首看到美秀在路边,等候不知几时了。

  我们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便在路边聊。本次相见,没有任何事,最大好处便是促成我们第一次见面。我们虽然联系过几次,但从未通话,最多发几则信息,总共不超十句。就此次初见,我们都很拘束,有好几次尴尬地不说话,呆呆地看向对方,认错了人一样。有好几个瞬间,我们就不说话,故意让自己的尴尬晾在对方脸上,也不说话,也不缓解,就那么呆呆地望着对方,好像我们各自是对方的等待。

  我不得不多说一句,美秀是个美人,时而高傲冷漠,时而做事执拗,正因如此,更添了几分愚顽与可爱。

  我们不多的对话里,美秀问起我的状况。我因为误会而欢欣,甚至没有考量这个问题是否唐突,因为我心里正闷着她是否真就结婚了的疑问。就着我的疑问,我羞愧地回答她:“我至今一人,尚未娶妻。”瞧见美秀惊讶地张了张嘴,我才意识到,我是在回答我的内心的疑问,而她只是问我近来的生活状况。只因为有一次,我曾在一条信息里有意向她倾吐苦衷。

  美秀体谅地没有拆穿我,将错就错地问下去。

  间或开来一辆车,提醒我们太过靠近道路中间了。我扯了扯美秀的衣服,拽她来到道路牙子上,她好像踩中了我刚刚踩中的“9”,那是刷在地上的白色数字。我已经站到草丛中去了,深切感知草丛的露水弄湿了我的袜子。我与美秀靠得近到——我吸进的几乎都是美秀呼出的气体了。

  为不使我多心,她好心说起近况。她说她两年前为了博士毕业刚刚归国,她正为博士论文苦恼,写了将近一年,还没写完。她一再强调,写博士论文该属天下难事之最。她猜出了我的疑问,主动说起来,着实令我意外。她说也不是什么秘密,因为她于半年前确实结婚了。她结婚这件事,虽是神秘,但我确有耳闻。自她结婚,好像变了个人,她从没那么话密,频繁回归人们视野,她的丈夫却从未露面,似乎只是个透明人。

  美秀一片赤诚,向我袒露她的秘密,我从未奢望,至今受宠若惊。于是,我便纤悉无遗地向她倾吐我的所有,尤其是我的形单影只。我像找到了一只聚宝盆,将无数个孤单的我,统统倾倒进来。

  美秀听罢,不置一词,因为她不确定我的嘴巴里是否还会不加选择地蹦出什么意外的话语来,良久过后,确定我真就把我说完了,不再遗漏任何一个了,她便慢吞吞道:“一个人蛮好,我便是一个人,自由自在。”

  我说:“啊,那可真好。”说完,我便愣了一阵,觉察哪里不对,一时湮住,又想不起来哪里不对。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就在嘴边,总也想不出。

  良久过后,我才恍然道:“你刚刚不是说你结婚了吗?”

  她说:“是的,我也结过婚。”

  她这不是回答我。这么一瞬间,我有点愣神,觉着她这句话是需要我与她说“我结婚了”这件不好的事,她用这句话来安慰我。很快我便明白她的意思。她说:“我是结过婚,但不代表我永远结婚。”

  美秀的这位丈夫是她师兄介绍与她的。虽然她年龄到了,父母的压力也大,但是,这一切都不是美秀结婚的理由。起初,她并无恋爱或结婚的打算,一切都是巧合,她说出这么一个轻巧的词,说的时候还有些许困意,仿佛“巧合”只是她不经意间打出的一个哈欠,甚至来不及以手掩嘴。出其不意,她便与“哈欠”结婚了。婚后十天,她发现了丈夫学术论文涉嫌造假,可以说,不是发现,是吃饭间丈夫无意谈及的。此时此刻,丈夫已把她当作“他的人”。美秀不是不能忍受丈夫涉嫌造假,她能理解,她不能忍受的是丈夫把她当作“他的人”,尽管丈夫从未说出口,美秀则敏锐地感知到了。翌日,美秀便与其默默离婚。

  她以为很快便能离婚,她没想到结婚才不过十天,离婚却花了一年。

  这件事,伤害蛮大,可以说改变了她的性格。我说的不是离婚这件事,而是离婚花费时长这个事。

  念及于此,我才想到,先前她的朋友看到她结婚以后的变化,不是她结婚以后的变化,而是她离婚以后的变化。若非如是,她的变化不会如此巨大。

  我曾暗访她的婚姻,一丝消息也无。如今,听到这里,我长舒一口气。

  倘若以她先前的脾性,绝不会与我相见。今次头回见面,她便和盘相托,好像我是她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美秀话未说尽,堂昆便来了,真是巧合啊。堂昆是我单位领导,平日对我多有提携。我早该料到他会路过这里,每每闲来无事,堂昆便约我来此下象棋。便是我有事不来,他也会拎着马扎,自己与自己下。

  堂昆远远走来,仿佛他也是从随便哪一辆车上下来的。堂昆走近时,我想把美秀向堂昆介绍一下。我这样做,只是想与堂昆解释,以免他误会我朝三暮四。他不只一次见过我与不同女人约会了,美秀应该是第四个。嗫喏几次,我没找到开口的机会。何况,我更怕解释起来,会越描越黑。

  堂昆是过来人,既没拽着我下棋,也没多说一句。好像他有什么要紧的事,匆匆打个招呼便走了。

  堂昆的身影刚刚远去,远到刚好听不见我们说话的距离,美秀善解人意地为我分忧,首先提出:“我们走吧。”

  她的意思绝不是说:“今天就这样吧,我们各自回家吧。”而是在说:“我们换个地方吧。”我迅速从她的语气分辨出来,感激地点头。

  美秀先自上了车,启了发动机,我才磨磨蹭蹭走开去。她上车前,我便说:“我也开车来的。”

  美秀开出一段距离了,我应该紧紧跟上。走出没两步,如遭棒喝,我突然醒悟——我已经答应周濂不开车的。这辆车摆在这里,不过撑撑场面。我又想了一下,总归周濂也看不到,我开出去,尽快回来应该没事。想到此,我再次迟疑了,万一周濂发现了怎么办。我在开与不开里,反复横跳。

  时间的紧迫性,不容我多做耽搁。心下一狠,开就开了,周濂又能怎样,大不了一死。

  我走出够远了,远到转了两圈,也没找到周濂的车。我越走越急,再不快点,我追不上美秀了。但是,停车场太大了,才走一半,我便发现每个停车位的前面都有写下白色的数字。下车时我想不到会有停车号码,这样毫无头绪乱找一通,那辆奥迪A4简直故意藏身汽车的汪洋,躲我。

  因此,我不得不怀疑起堂昆刚刚路过的意图了。说不定是他,对,一定是他,趁我不备将车开走了。

  不及细想。

  远远听到有人在喊什么。一定是堂昆再次趁我不备喊了起来,他在喊什么?我听不清,耐下性子,停了下来,才发现,他在喊我的名字。堂昆一定是与我开玩笑,现在把车送来了。但是,堂昆什么时候跑到前面去了,他不住在后面吗?前方是美秀离开的前方。

  跑出许远,我看不见堂昆一丝影子。因为普天底下都是影子,黑色的影子劈头盖脸砸下来有许久,便是黑夜有许久了。我越走近,喊声越是尖细,应该离得很近了,听出那不是堂昆的喊声,那声声呼喊是很熟悉的女声。前方是个三岔路口,我循着喊声向右走去。那是一段缓慢的斜坡,越是行到高处,我走路越是费劲,也有时间分辨出,那是美秀的喊声——是美秀在一声一声喊我的名字。待到坡顶,发现美秀的喊声来自另一个方向,而非这条道路的前方。我只好返回三岔路口,走上另一条道。

  过了一座拱桥,我才真正走进这条小道。

  我听出美秀的喊声因为害怕而发颤。她害怕黑夜,喊我名字只为壮胆。同时,也为我壮胆,好像我也与她同样害怕。她更怕招来坏人,又不得不喊我,因此,喊声急促,没喊完名字便急促地收声,很像单音节的尖叫。她又怕我找不到她,必须连续不停地喊我名字,因此,我的名字只有姓氏像只孤魂野鬼浮荡人间。

  越来越近了。因为美秀的喊声,因为距离更近,在我听来,呼喊再次发生了变化。我的名字叫作孙一圣。她好像害怕孙一圣3个字烫嘴,迅速地喊,壁虎断尾一样收声。不但吃了第一个字,也来不及喊出第三个字,而我名字的第二个字喊出以后,又因为极度的不安全感,走了调。因此,“孙一圣”3个字喊出来,你能听见的只有一个字音,那便是“咦”。还拖了很长的尾巴,那便是:咦——

  换个人,很难听出这个“咦——”字便是我的名字。

  知晓了她的害怕,我跑得更快了。很快,我便看到了美秀。她很聪明,为了让我看见她,她站在麦田边上的一块大大的石头上。她赤脚踩在石头上,身上的碎花裙子,迎风飘荡。我没有看到她的汽车。她一定是撇了汽车,步行回来找我。我不知道她走了多久,她满脚满腿都是泥巴。

  我想叫她先下来,又怕惊到她。幸好,她及时看见了我,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但是,她并未停下,仍以先前的姿态向着远方呼喊我的名字。

  我仰望她,她则站成了一尊雕塑。登时,我也被她的呼喊感染,即刻爱上了她。因为,听到她喊我名字,我早早便断定她已经擅自爱上了我。此刻,她没跳下石头,质问我去哪了。她只是不敢,不敢停止呼喊我的名字,好像她一旦停止呼喊我的名字,我便消失不见。从她望见我那一刻,我们便默契地知晓,我们两个谁也离不开谁了。

  便是此时,明桃给我造成的我以为我一辈子都好不了的伤害,遽然化为灰烬了。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潘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