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骈文与韵文的关系

发稿时间:2025-07-28 10:58:00 来源: 光明日报

   韵文是与散文相对应的概念。章炳麟《文学说例》说:“韵文完具而后有散文,史诗功善而后有戏曲。”他认为是先有韵文后有散文。这里说的散文是散体文。早期的歌谣一定是韵文,便于歌唱。由于近代以后往往采用西方的四分法(诗歌、散文、戏剧、小说)讨论文学,骈文往往就归类到散文里了,其韵文的特质也就慢慢被忽略了。因为中国韵文发展比西方发达,各类文体都形成了各自独立的分体文学史,如诗史、词史、散曲史、赋史、骈文史,骈文的韵文属性就被淡化了。

   先从概念来看,骈文和韵文是从不同角度界说的概念。“骈文”是基于汉语的特质从文章对偶句式来界定的概念,是指用骈句写作的文章。它与“古文”是一对概念,古文是指散体句写作的文章。骈文与古文是中国古代散文的两大文类类别。而韵文(literary composition in rhyme)是与现代意义的散文概念相对应的,指一切讲究韵律的文章。因为西方的散文表达很直白的,不讲究韵律之美,而讲究韵律的诗歌则称为韵文。英文prose(散文)源于拉丁文prorsaoratio(直接谈)或prorsu(直接)与verse(诗歌)相对,诗歌则源于拉丁文vertere(转弯)。而中国文化里“韵”字的本义是和谐悦耳的声音。《说文解字》解释“韵”为“和也,从音,员声”。“韵”为形声字。《说文》释“音”:“声也。生于心,有节于外,谓之音。宫、商、角、徵羽声;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凡音之属,皆从音。”所以,在中国文化语境里,韵文的含义是指声音和谐而有节奏韵律的文章。这样看来,中国传统的诗文大多数都可以列入韵文了。我们以前了解的韵文一般是指诗歌,因为中国古代诗歌大类下包括诗、词、曲。这些是韵文是毫无争议的,但不能理解为只有诗歌是韵文。与西方的韵文不同,中国韵文包含更多介于诗与文之间的独特文体,比如辞赋和骈文。梁启超在《中国韵文里头所表现的情感》谈及“韵文”,他说:“‘韵文’是有音节的文字。那范围,三百篇、楚辞起,连乐府歌谣、古近体诗、填词曲本乃至骈体文都包在内(但骈体文征引较少)。”他明确提出,韵文包括骈文。他说“韵文”是有音节的文字,这一定义是比较准确的。所谓“有音节”,指的是讲究词句音节节奏之美。龙榆生在1934年出版的《中国韵文史》所附录的《我对韵文之见解》中说:“韵文之妙用无他,‘声’‘情’相应,‘词’‘情’相称而已。白香山云:‘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文字,死物也。有‘情’有‘声’,斯活也。丰富之感情,与壮烈之抱负,必假言辞以表达之,文字以传布之,而声调之组织为尤要:此研究韵文者,所以贵乎讽咏也。”他强调“‘声’‘情’相应,‘词’‘情’相称”。他的《中国韵文史》所讨论的“韵文”,是指“以一种体制之初起与音乐发生密切关系者”,就是指与音乐有极密切关系的文体。所以,这部书所讨论的“韵文”只包含诗、词、曲三类,并未讨论骈文。龙榆生的这种处理后来影响了对“韵文”外延的界定。

   中国古代最早谈及“韵”的是刘勰。《文心雕龙·总术》说:“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日本近代学者铃木虎雄在《骈文史序说》中认为这个“韵”包含平仄节奏韵律,他说:“骈文具有与韵文相类似的性质,因为对句要求句间有一定的字数之约,不允许在句间排列无限制的字数。一句中的字数是有限制的(三字、四字、六字等),也就带有韵文的性质。”在刘勰的时代,“韵”是观察文章的重要标准,说明在齐梁时代“韵文”的概念已经确立,并在当时已经成为讨论文章的常用概念。

   中国传统的“文”与现代意义的“散文”不同,就像传统戏曲的韵白与西方话剧的对话不同一样,具有很强的韵律美。骈文作为讲究韵律之美的文体更注重音节的韵律。这种韵律体现在注重平仄、节奏和押韵。从这个意义上看,骈文毫无疑义就是韵文。

   以上我们辨析了骈文与韵文在概念层面的关系,下面再来看骈文的三个韵文特征。

   骈文押韵的灵活性。骈文的押韵并不是必须的要求,但也具有一定普遍性。骈文押韵与诗歌不同,其押韵没有定式,不同时代的骈文有不同,不同作家写作的骈文也有不同。骈文作为文类的概念,其不同的具体文体有其各自的特点,没有一定的统一规范。只有到了唐代骈体律赋,由于科举考试的限定需要才规定押韵的韵脚用字。在自由的个体创作中如何押韵是灵活的,没有统一的规定程式。

   骈文的句内平仄是深层次的韵律。外国诗歌视域韵文概念的“韵”主要体现在押韵,但是对于中国的韵文来说,除了押韵还有平仄,也就是句子的内在节奏韵律。这是通过平声与仄声的有规律的起伏变化来实现韵律之美。这种平仄的起伏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本句之中,平仄交互变化,通过双音节的节奏停顿,平声字与仄声字交互切换,形成了高低缓促、抑扬顿挫的节奏韵律之美。二是对句之中,平仄相互对应,也就是出句相应位置为平声的,对句相应位置为仄声,而出句相应位置为仄声的,对句相应位置为平声,这样形成了和声的效果。骈文是全篇用对仗句的,这种对仗从外在来看是字数的相等、语法结构相同,而从内在来说还有声韵的相对,即平仄对应。如果出句是平声,则对句相应位置为仄声。最典型的是王勃《滕王阁序》,诵读其文无不沉浸在抑扬顿挫的音韵美感中,这主要得益于作品通篇由对偶句子构成,其声韵上通过平仄交互形成了节奏分明的艺术效果。

   骈文也注重粘式律。声律是中国文学的灵魂,刘勰《文心雕龙 声律》:“夫音律所始,本于人声者也。声含宫商,肇自血气,先王因之,以制乐歌。故知器写人声,声非学器者也。故言语者,文章神明枢机,吐纳律吕,唇吻而已。”近体诗到唐代完善成熟之后,有粘式律,通过音韵内部的粘合保证联与联之间承转。这是韵文的高级形态的表现。骈文在唐代也呈现出声律上的完善成熟。从无意识的声律运用变为有意识地讲究粘式律。通过音韵的内在粘结获得气韵的连贯,使文章浑然一体,又气韵生动。

   与其他韵文比较,骈文是“文”的形态,“诗”的内核,也可以说是以“诗”为“文”。传统的诗是齐言,或杂言,一般押脚韵,也注重平仄,但有相对固定的句数。南朝齐永明时期,人们开始有意识讲究韵律和平仄,此时对句数还未统一。近体诗形成后,八句成为律诗的常态。词律也有固定的句数,还有每一句字数的规定,散曲也是如此。骈文的句数虽然没有任何规定,但也形成了以四字句和六字句为基本规范的句型模式,四六句是骈文成熟的标志,所以唐之后骈文有四六文之说,“四六”也成了骈文代称。可以说,以四六句为基本句型的骈文是中国特有的韵文。四六句的切换方式是自由的,可长可短,但是篇章有一定的格式,后来桐城派总结古文章法有起承转合之说,其实骈文的名作也讲究起承转合的章法。可以说,骈文既注重句法的抑扬顿挫,也注重起承转合的篇章之美,是韵文的极致。所以讨论韵文一定要将骈文包含在内。

   (作者:莫道才,系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