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最重要的是好好吃饭。
教给我这个道理的有两个人,一个是汪曾祺,一个是我外婆。
大学时,我在图书馆随手抽出一本《故乡的食物》,本打算翻两页就还回去,结果一坐就是一下午。他写炒米,开头就引自己小时候读过的《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他写高邮咸鸭蛋,“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他写昆明的雨,写牛肝菌、青头菌、干巴菌,写“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读着读着,我肚子咕咕叫,心里暖烘烘的。
汪曾祺在《食事》里说:“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他一生走过许多地方,吃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可写得最动人的,永远是那些最普通的家常滋味。他在认认真真地回忆自己吃过的一粥一饭,好像在说:这些饭,我都好好吃了,所以它们都留在了我的生命里。
我想,那分量不在食物本身,而在食物后面站着的人,以及那个人对待食物的态度,认真、郑重、不敷衍。
这让我想起故乡的外婆。她不会写文章,说不出“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这样漂亮的话,但她做每一顿饭、酿每一缸酒、打每一次糍粑,都像是在完成一件重要的事,用故乡的味道教会我认真对待食物。
小时候在外婆家住,最喜欢的是端午节前外婆包的粽子。白粽要用竹筷戳着吃的,暗绿色的粽叶剥去,糯米还冒着热气,竹筷一戳,往白糖碗里一滚,顾不上烫嘴,一边呼哧呼哧吹气一边迫不及待地塞到嘴里。或是把去年年底做的香肠切碎,拌到泡好的糯米里,做成肉粽,还没出锅时香味就飘出来,馋得人心痒。
那时候不懂什么叫“好好吃饭”,只觉得外婆做的东西,吃起来特别香,香得让人舍不得狼吞虎咽,想一口一口慢慢嚼。
外婆酿米酒也是认真的。糯米饭蒸熟,一大团搁在大缸里晾凉,用饭勺拍紧,中间按出一个小窝窝,放上酒曲,再把大缸封严实,盖上还要搁一把菜刀。小时候好奇,问外婆为什么放菜刀。外婆说不出所以然,只说放上菜刀,米酒才酿得又多又醇美香甜。
冬天的清晨,外婆常常给我和表弟表妹们一人煮一碗米酒酿蛋,米黄色的汁液泛着泡沫,浮着金黄的蛋花和一粒粒白白的、略微枯萎了的米粒,勺子一搅,便能戳中饱满鲜红的枣。一碗下肚,温暖可以持续一整天。
等到再长大一些,回外婆家的频率就低了。每次去,她总是特地给我打糍粑。小时候在农村,哪家人做喜事,便大张旗鼓地打糍粑,村里强壮的男人们一齐抡起长木棍,喊着号子,打完之后分成盘子那么大的块,中心点一个喜庆的红点点,挨家挨户送过去。
外婆搬到城市后,大张旗鼓是打不了了,只有一个小缸和洗干净的洗衣锤。但糍粑照样打得成。糯米饭趁热放进缸里,外婆扶着缸翻面,外公拿着棍子或搅或捶,直到所有米粒融为一体,外公额头布满密密的汗珠。然后趁热把软糯的糍粑放在磨好的黄豆屑中,蘸着豆屑做成形状。黄豆是外婆自己种的,炒好磨成屑,那股豆香格外浓郁。混合着黄豆屑的糍粑,吃起来格外有滋味。
从求学到工作,我回一趟家总要隔半年。这在家乡象征着喜庆的糍粑,随着我的到来一次一次被打起。亲人们从来不会说爱,可那份情随着他们的汗水,打进黏黏的糯米糍粑中,再也分割不出来。
大学4年,我读完了汪曾祺几乎所有写吃的文字,从《故乡的食物》到《食事》,从《五味》到《人间滋味》。汪曾祺写故乡的食物,写炒米,写咸鸭蛋,写野菜,写咸菜茨菇汤。这些东西放在别处也许不值一提,在他笔下却有一种沉甸甸的分量。我读得越多,越觉得他写的不只是食物。他写的是一个人对土地的眷恋,对旧时光的珍重,对寻常日子里那份微小欢愉的感激。而这份感激,最终会变成一种生活态度——好好吃饭,好好生活。
后来我慢慢感受到好好吃饭的重要性。食堂的饭再普通,也坐下来认真吃完;偶尔自己煮一碗面,也要煎个蛋、烫几根青菜。当我认真对待一顿饭的时候,那顿饭也会认真对待我。胃暖了,心也跟着踏实了。
这就是汪曾祺和外婆一起教给我的事。汪曾祺用文字告诉我,四方食事都值得去尝尝,每一口滋味都值得被郑重对待。外婆用她的米酒、白粽和糍粑告诉我,故乡的滋味之所以让人念念不忘,是因为那里面藏着一代又一代人认真生活的痕迹。
故乡的滋味让我好好吃饭。而好好吃饭,大概就是对故乡、对亲人、对生活本身,最朴素也最深情的回应。
余冰玥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9月27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