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共同富裕之路
主编:顾保国、崔友平
作者:崔友平
出版社:中原农民出版社 红旗出版社
书号:978-7-5542-2127-3
出版时间:2019年12月
定价:48.00元
【内容简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亿万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本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加农民收入、创新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农业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等方面进行深入解析,就如何实现共同富裕提出了规模农业、土地托管以及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等一系列可执行可推广的具体措施和实践参考,是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学习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推动亿万农民走上共同富裕道路的重要参考读物。
【作者简介】
崔友平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一批山东省高校重点学科首席专家,全国财经院校《资本论》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理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出版《历史的轨迹》《熨平经济周期的宏观经济政策研究》等著作,主编《两个转变与通货膨胀和失业》《政治经济学》等著作和教材,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精彩书摘】
前言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与生俱来、坚定不移的目标以及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追求。经过几代领导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的实践和探索,共同富裕的目标越来越清晰,共同富裕的道路越走越宽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劳动人民用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进行联合劳动,创造的社会财富归劳动人民共同占有和支配,并按照劳动人民的共同利益来使用和分配。因此,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物质财富的不断增多,其结果必然是劳动人民的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不仅要求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而且为实现这一目的提供了可能。首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使社会生产力获得巨大的解放。随之,社会主义自身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通过改革而建立起具有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通过两次“革命”,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实现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劳动人民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其次,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实行了按劳分配原则,劳动人民平等地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从而为实现劳动者的共同富裕创造了前提。
我国是一个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大国,实现共同富裕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步达到,因此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辛勤的劳动与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并提倡先富帮助和带动后富。共同富裕不等于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否则必然导致共同贫穷。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产生的富裕程度不同的差别,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差别,而不是少数人变成剥削者,大多数人陷于贫穷的两极分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更加坚定地走中国特色共同富裕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2050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
我国要实现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离不开农民贫困的摆脱,离不开广大农村的振兴。而农村走共同富裕之路,有赖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同时,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解决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问题。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要完善承包地的“三权分置”制度;创新农业双层经营体制;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选好共同富裕带头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等。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按照已经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共同富裕的梦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崔友平
201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