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图片_20171116173049.jpg
搜索

新闻热线:010-57380754  投稿邮箱

当前位置:首页 >> 书库 >> 经管 >> 正文

《市场法估值》

发稿时间:2017-03-09 10:34: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书名:《市场法估值》

  作者:[美]香农P.普拉特

  译者:注册估值分析师协会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年3月

  定价:79.00

  书号:978-7-111-56051-7

  普通股权益乘数与投资资本乘数

  市场价值乘数基于以下两方面进行计算:

  1. 普通股股权价值

  2. 公司投资资本价值

  如果公司有优先股或者其他种类的优先股权,那么我们通常把它们归入总的投资资本,而不算进普通股。

  不论基于股权还是基于投资资本的价值计算,都可以用来对控制性权益或者少数股东权益进行估值。然而,通常情况下,投资资本的计算方法更适用于控制性权益估值,直接的股权估值适合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估值情形。这当中的理由是,拥有控制性权益的股东可以通过改变资本结构以提高股权价值,而少数权益的股东则没办法这样做。但是,如果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在资本结构上有很大的不同,即使是对少数股东权益进行估值,也会使用投资资本的估值方法,以剔除不同资本结构的影响(有时是具有说服力的理由)。

  对于使用投资资本方法来对少数权益进行估值,估值分析师之间也存在不同意见。其中有人认为,我们应该毋庸置疑地将以下观点当作首要原则,即投资资本法更适用于对控制性权益估值,而直接的股权估值较适合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估值。另外一位著名的估值专家则认为,投资资本乘数不适用于少数股东权益估值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毕竟,这些乘数在公开市场上是随处可见的。然而无论在何种情形下,我们一致认为,在对少数股东权益估值的过程中使用投资资本法时,不需要对标的公司的资本结构作任何调整,因为少数权益的股东不能对资本结构进行调整。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好书榜
更多>>
资讯
更多>>
专 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