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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洽共生——明代商人、商业与国家体制关系探研

发稿时间:2019-08-06 15:44: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书名:互洽共生——明代商人、商业与国家体制关系探研

作者:常文相

出版社:福建教育出版社

书号:9787-5334-8368-5

定价:59.00

    

  【内容简介】 

  该书为“中国历史研究学术文库”之一。书中全面探讨了明代商人、商业与国家体制的关系,具体分析了明代的商业政策、商业管理和商税征收及侵剥商权的行为、商人的法权地位、明代国家同商人的合作、商税征收、士商关系等,揭示出明代商业发展与国家体制之间关系的一般特征,即明代商品经济繁荣与帝制体系强固并行,双方磨合为一基本洽和局面,达成一种互适共生的历史演进态势。 

    

  【作者简介】 

  常文相,就职于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主要研究方向为明代政治社会史。 

    

  【精彩书摘】 

绪论

一、问题提出

    

  明代以来,伴随商品生产的发达与物资流通的广泛,商人阶层普遍兴起。当时的中国,无论就其国际处境还是国内社会经济结构而言,也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其间商人的活动与社会变迁的历史过程相呼应,他们在扩充商业资本、繁荣商品经济的同时,本身亦成为国家和社会体系中一支不容忽视的内在力量。以上看法已是国内外诸多学者的大致共识,不过,在如何呈现明代社会变化的真实面貌并解释该社会总体形态特征及演进趋势方面,学界尚存不同认识,仍有进一步澄清和讨论的必要。 

  本书以社会变迁中的明代商人、商业与国家体制基本关系为中心,重点探讨彼时政府管理层的商业政策、观念及商人在既有国家社会构造中的权利地位,以期能够就此提出一些新的认识。先前相关研究,往往接受并采用“现代”社会如何生成的话语模式,以西方社会的演进情态和过往经验为参照尺度,仅把中国历史当做相对西方的比较对象。此类研究通常先验认定中西社会按照相同规律,性质上同属于一种历史运动进程,于是以否定姿态将明清时期应然视为传统中国正处在自我解体过程中的“封建社会”末期。理论上这个社会的经济结构以自给自足的农业形态为主要特征,而转贩贸迁的商人即被看成体现着先进商品经济含义的一类人群,他们的商业活动和资本积累瓦解了先前自然经济基础,其自身伦理及行为取向也应该同行将替代“封建社会”的资本主义工商社会趋向一致,甚至还被赋予了促生新式生产关系和精神文化以引领社会进行体制变革的历史使命。总而言之,作为传统社会内部的异质分子,明清商人与当时国家社会体制在本质上是矛盾冲突的。 

  由此预设出发,以往研究大多关注明清商人能否突破旧有体制束缚,从而成长为具有独立阶级意识的社会领导角色,在具体操作上则着力从当时商人、商业的持续发展中找寻某些近似西方的能够推动社会向资本主义进步变革的因素和迹象,即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这种思路方法显示了中国学界试图破除西方长期流行的源于“东方专制主义”“亚细亚形态”等各种“中国停滞论”说辞的努力,同期发掘的大量有关明清社会经济关系及发展状况的原始文献,亦为今后的实证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西方现代文明的兴起实是一场历时长久、规模宏大且基于其自身历史形成的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及内外环境等各领域嬗变在内的全方位系统性综合结构推演结果,中国学者刻意阐释的市场经济繁荣、商业资本扩大、商品产量提高及生产劳动中出现雇佣关系诸要素,并不能构成古代社会必然朝资本主义体制顺向递进的充分条件。事实上,明清中国也确实没有发生这样的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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